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《寧德市蕉城區城隍廟歷史文化街區
保護規劃(2021—2035年)》的批復
寧德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關于懇請審批寧德市蕉城區城隍廟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(2021—2035年)的請示》(寧政文〔2024〕19號)收悉。經研究,批復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《寧德市蕉城區城隍廟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(2021—2035年)》(以下簡稱《保護規劃》)。
二、同意《保護規劃》確定的規劃保護范圍和保護層次。城隍廟歷史文化街區規劃范圍為西起蕉城北路,東、北至環城路,南至八一五中路,總面積21.03公頃。在規劃范圍劃定核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,其中核心保護范圍面積8.84公頃,建設控制地帶面積12.19公頃。
三、你市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的重要論述,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》要求,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,樹立“在保護中發展、在發展中保護”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理念,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,注重遠近結合、保護發展并重,切實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,推動城隍廟歷史文化街區高質量發展。
四、《保護規劃》是指導寧德市蕉城區城隍廟歷史文化街區保護、發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據。對保護范圍內不符合保護要求的用地和建設項目,要按照規劃要求逐步調整。保護范圍內的修繕改造、基礎設施和旅游服務設施建設要嚴格按照《保護規劃》要求進行。除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外,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新建、擴建活動。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筑物、構筑物,應當符合《保護規劃》確定的建設控制要求,其高度、體量、色彩等要與所處的環境相協調。
五、寧德市人民政府和蕉城區人民政府要完善地方管理辦法,加大保護資金投入,切實做好寧德市蕉城區城隍廟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工作,并根據本批復精神,認真組織實施《保護規劃》。省住建廳、文物局要加強對《保護規劃》實施的指導、監督和檢查工作。
福建省人民政府
2024年9月18日
(此件主動公開)